您当前位置: 荆楚乡村振兴网 > 学习园地> 正文

理论 | 让农业工匠多起来、强起来、富起来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湖北日报    字体大小:A-   A+

  彭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这些人才既包括从事基础性研究的高端科研人才,也包括奋斗在农业产业一线的“农业工匠”。
  当前,农业工匠培育及打造存在农业工匠人才流失严重、农学类专业遇冷与农学毕业生转行现象并存、经济和社会激励缺失、农业培训体系尚不健全、产品市场化程度不高、工匠精神弘扬与传承不够等堵点问题,针对这些堵点问题,要积极探索技能评价认定制度,构建多元工匠培育机制大力弘扬崇尚工匠精神,让农业工匠有“级”可定,有“技”可学,有“事”可做,有“山”可靠,加快培育大国农匠,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探索技能评价认定制度,让农业工匠有“级”可定。一是摸排当前农业工匠状况。开展普查收集,摸清湖北省乡村人才资源,编制农业工匠类别目录,开展农业工匠普查、登记、造册,建立农业工匠人才库,开展农业工匠资格认定准备工作。二是探索适合农业工匠特点的认定方式。经基层推荐、专家认定、以赛代评方式,对“土专家、田秀才”颁发初、中、高级人才技术或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组建农民技能认定工作委员会,选聘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具有技能考核工作经验、较高专业技术和技艺技能水平的专家,采取“理论答辩+实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定。建立以赛代评机制,对取得乡村技艺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开辟“绿色通道”,直接认定为相应级别农民技师。三是组织实施新型农业工匠职称评审。按乡村工匠类型,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评价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建立以实操能力为导向,实用技能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结合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的多层次综合评价方式。
  构建多元工匠培育机制,让农业工匠有“技”可学。一是建立“政专校企”四方协同的农业工匠培育机制。政府、专家、院校、企业四方联动,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相结合方式提供专业化培训服务。相关农业企业联合高校、职业院校立足产业培训和突出培训重点的原则,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强新兴农业技术专业建设。鼓励和支持聘请农业领域的专家大师走入乡村,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提升教育培训,提高新型农业工匠理论基础。二是推动“以赛促训”等方式磨炼农业技能。用“以赛代训”的培训模式及选拔技术能手入“能手库”,举办育种、栽植、嫁接、修剪、疏果、选果分级、施肥施药、测土配方、生物防控、农机操作等实用技能比赛,培养一批拥有一技之长、活跃在田间地头、林下果前的技能人才队伍。鼓励农科专业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相关技能比赛,在备赛训练、实战积累、同行交流中提升技能。三是加强农业工匠实践培训。培养实用型人才,因地制宜,立足乡村本地的产业发展战略,围绕农村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互联网+”现代农村服务业,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授课,提高农民的种植养殖技术,将所学专业知识转化为娴熟的实践技能。
  提高农业工作吸引力,让农业工匠有“事”可做。一是增强基层农业技术工作岗位的吸引力。提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待遇,严格落实乡镇农、林、水一线工作人员的浮动工资政策、基层农业技术人员下乡津贴及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补助等;同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人才荣誉褒奖,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应优先予以提拔重用,着力培养和壮大基层农业技术人才队伍。二是打造农业工匠品牌。标准化打造农业工匠流程,严格规范技能认定标准,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农业工匠,为打造乡村振兴“农业工匠样板”提供人才支撑。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乡村工匠培训、交流,提高乡村工匠的职业认可度、影响力。鼓励各地加大乡村工匠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公信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让农业工匠不仅“引进来”还能“走出去”。三是动员农业领域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切实培育适配乡村发展的人才,发挥反哺效应,把外出的高智商、高体能、高技能的本土人才吸引回来,列入乡村工匠后备人才库。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尝试在农业院校、农科类专业中开展免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培养愿意扎根基层的农业技术人才。
  大力弘扬崇尚工匠精神,让农业工匠有“山”可靠。一是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工匠精神的氛围。大力弘扬崇尚工匠精神,探索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让农业工匠“受尊敬、有荣誉、得实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传承农耕文化精髓,实现农业大国向现代化农业强国跨越。二是重塑“工匠精神”。农业生产领域的工匠精神是遵循农产品生长自然规律,克服浮躁心态,培养耐心专注、严谨求实、精益求精、至臻完善的专业精神。对已经纳入政策扶持的农业匠人,应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农业从业者的刻板印象,注重塑造新生代职业农民的懂专业、懂技术的工匠形象,做到农业工匠的榜样示范效应。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工匠人才使用激励行动”“技能大赛品牌打造行动”“工匠人才多元评价行动”“工匠人才成长环境优化行动”等活动,对有稀缺性工种和突出贡献的农业人才进行绩效评价,对社会效益明显的按贡献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提高农业工匠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四是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支持乡村企业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例如柔性引进、驻场指导、长期陪伴等,逐步保障农业工匠就业、安居、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打造农业工匠的安心之地,让农业工匠多起来、强起来、富起来。
  (作者彭玮,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研究员)
上一篇:湖北日报评论员:“一村一品”不是硬凹造型
下一篇:发挥优势激活潜能先行先试——三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Copyright ? 2001-2022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