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28日电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湖北计划4年内在全省具备条件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在已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等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或小型光伏发电站,持续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稳定收入。
2016年至2019年,湖北省计划在全省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屋顶或周围空闲地安装3至5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系统,重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与建筑物相结合的户用式光伏发电系统,发电收益归贫困户所得。
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因地制宜实施小型光伏电站扶贫,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村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50至100千瓦左右的小型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得。
据了解,湖北省光伏扶贫工程将采取以政府出资为主、金融机构贷款为辅,同时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