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庞革平)为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打好脱贫攻坚战,近日,广西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摘帽激励办法》,通过建立贫困退出机制,进一步激励广西全区贫困县、贫困村加快脱贫摘帽步伐。
据了解,该《激励办法》把脱贫摘帽工作成效作为广西设区市、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区直定点帮扶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驻村第一书记评先评优、晋升定级、选拔任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如期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广西将对所属设区市和该贫困县在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该县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也不能提拔或提级。对不能如期脱贫的贫困村,广西将对该村区直定点帮扶单位在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该单位主要领导、驻村第一书记在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拖延两年脱贫摘帽的贫困村,该帮扶单位领导、驻村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期内不能提拔或提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