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宛诗平
6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从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监护责任以及残疾儿童福利等方面,明确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其中明确对不履行儿童监护职责的父母可追究法律责任,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应纳入孤儿保障范围。(6月17日《新京报》)
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达6102.55万。中国公益研究院副院长高华俊表示,由于社会加速流动和家庭功能弱化等原因,儿童风险急剧加大。儿童遭受家庭暴力致死、农村留守儿童自杀、患重病得不到救治等一些恶性案例,不断地冲击人们的道德底线。孩子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一个社会对待儿童的姿态,映照着其文明发展程度。近年来,围绕着河南兰考袁厉害事件、贵州毕节流浪儿童殒命垃圾箱、南京养母虐童案等舆论热点,公众对伤害儿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愈加鲜明,关于保护儿童权益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怎样建构一套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增加儿童福利的有效供给?如何让陷于困境的孩子免于苦难,及时得到救济?这样的问题,正成为全社会的集体关切。
呵护儿童是从未停歇的国家行动。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在儿童营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实施制度性保障措施,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今年“六一”儿童节之际,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此前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去年6月至今年5月期间,国家已出台30项文件以促进儿童福利。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到加强农村学前教育,从重申疫苗质量安全到新增规范化培训儿科医师……以“儿童”为关键词的关爱政策频频出台,映照着加快建设儿童保护与福利体系的不懈努力。此次国务院印发专门意见,明确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这体现了政府主动承担困境儿童相关责任的道义担当,对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的孩子,都有权利健康快乐地成长。为困境儿童提供保障,为他们创造平等生活、幸福成长的机会和环境,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关爱困境儿童,还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唤起方方面面的切实行动,在全社会形成最基本、最广泛的共识,才能筑牢儿童保护与福利体系,给予困境儿童更多的社会关爱。期待所有儿童都能够享有童年应有的快乐,获得普遍性的权益保障。这其实也是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