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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湖北改革奖接续推动改革创新与突破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湖北日报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江卉 通讯员 李中华
  建设先行区,改革当先行。4月中旬,第四届湖北改革奖评选表彰活动如期启动。全省各地各部门各领域积极准备、踊跃参评,着力推荐“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改革项目。
  湖北改革奖是由党中央批准设立,省委、省政府举办的重要奖项,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开展湖北改革奖评选表彰,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2017年首届湖北改革奖评选表彰至今已开展三届。
  近两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改革工作要求,坚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创新谋划改革方案、狠抓改革落实落地,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增添了创新活力。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推广经验,推动全省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北改革奖评选表彰活动。本次表彰奖项分项目奖、单位奖、企业奖、个人奖四类各10个,共40个,评选范围为2021—2022年度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项目、单位、企业和个人。
  “这次改革奖评选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以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引领,聚焦流域综合治理和四化同步发展、三大都市圈建设、强县工程和共同缔造等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改革创新力、示范引领力。”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优中选优,确保高质量评选出各地区各领域改革先进典型。
  “优”的标准有哪些?评选通知明确,评选的奖项要围绕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深化改革,用湖北改革实践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以湖北所能服务国家所需;要瞄准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和民生领域的重点关切,以改革攻坚克难,用湖北改革举措疏通阻点、打通关节,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取得改革实效,坚持改革既体现中央要求,又切合省情民意,用湖北改革创新推动改有所进、改有所成,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5周年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10周年。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改革奖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层层发动改革、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改革的过程,作为深入开展改革调研、宣传改革先进典型、传递改革正能量的过程,积极发掘、推广、宣传改革经验,进一步营造改革氛围、凝聚改革智慧、形成改革合力,争做改革促进派先行者,为我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再增新动力、再添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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