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迈上新台阶
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焕鑫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阶段我们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扎扎实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植于习近平总书记“知之深、爱之切”的“三农”情怀,源自深厚的实践基础、深邃的理论思考、深远的战略考量,是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的集大成,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行动纲领。要深刻领会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铆足干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努力奋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把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强调“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乡村振兴工作要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做,首先要巩固脱贫成果,巩固住再往前走,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持续响鼓重槌、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整村整乡返贫现象,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的紧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重,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强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坚持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步实现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狠抓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342元、同比增长14.3%,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111元、同比增长7.5%,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个和1.2个百分点,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更加健全。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因灾返贫长效机制,推动防止返贫监测数据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共用。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4项举措,推动各地落实落细针对性措施,把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降到最低。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开展两轮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截至2022年底,65.3%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风险,其余均落实了帮扶措施,可逐步消除返贫风险。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保障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
就业和产业帮扶举措更加有效。就业帮扶方面,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支持帮扶车间发展,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2022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3278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133万人,超过年度目标任务259万人;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9710元、同比增长13.9%,占人均纯收入比重达到67.7%。产业帮扶方面,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深入开展产业技术服务,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实施消费帮扶行动。东部省份引导2633家企业到协作地区投资,共建产业园区701个,实际投资1354.2亿元,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落户脱贫地区。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经营性净收入2098元,同比增长22.5%,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14.6%。
对重点区域的倾斜支持更加有力。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配合有关部门,选派科技特派团,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搬迁脱贫群众实现务工就业407万人,比2021年底多3.5万人,实现有劳动能力的搬迁户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协作帮扶进一步深化,东部省份向协作地区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30.9亿元,互派干部3146人、专业技术人员2.3万人。305家中央单位向592个定点帮扶县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689亿元。3740家民营企业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帮扶关系。
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更加深入。国家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实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办法,启动“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和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3%,9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理,95%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99个、示范村1992个。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开展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有效衔接政策措施更加完善。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细化过渡期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开展衔接政策效果评估。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亿元、同比增加85亿元。2022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945.4亿元、同比多增192.8亿元。积极推动面向所有农户的“富民贷”,新增贷款115亿元。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更加规范,项目库储备项目61.1万个,储备项目资金规模约1万亿元,纳入年度计划项目开工率100%。驻村帮扶派出单位联村帮扶机制不断强化,18.6万驻村第一书记和56.3万名工作队员充分发挥作用。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主题的影音书籍、成就展览等面向社会推出,一系列机制性国际论坛成功举办,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更加凸显。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圆满完成,对综合评价“好”的中西部省份给予衔接资金奖励,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排名靠后的省份组织进行约谈,并逐省开展调研督导,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难度大的县实行挂牌督办;中西部22个省份对照查摆问题全面完成整改,挂牌督办县全部摘牌。开展2022年考核评估工作,优化指标体系和工作流程,树牢实效导向。各地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责任进一步落实。
三、把握新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思路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在推进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稳政策、稳投入、稳就业,保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稳定,保持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信贷投入规模稳定,保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着力抓好重点工作推进,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鲜明的质量和实效导向,强化系统观念和工作协同。统筹疫情防控与重点工作,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统筹发展与安全,主动防范化解工作中的潜在风险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出现“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统筹乡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碳减排要求,稳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努力做到“两缩小、两确保”,不断缩小脱贫群众与其他农民的收入差距、缩小脱贫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围绕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既要见物也要见人,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实现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传承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坚持上下同心、尽锐出战,构建五级书记一起抓、全社会合力促的局面。坚持精准务实、开拓创新,对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帮扶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实行精准化扶持。坚持攻坚克难、不负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尺度,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守底线,持续加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压实“一个责任”,即脱贫地区特别是脱贫县党委和政府的责任,真正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一个机制”,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把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着力“三个稳定”,即稳政策、稳投入、稳就业,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保持稳定,财政和金融投入力度保持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保持稳定。用好“四支力量”,即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力量帮扶,凝聚各方工作合力。
聚焦抓发展,着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培育提升产业,因地制宜培育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推进全产业链开发,落实联农带农机制,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实施消费帮扶行动。积极扩大就业,深化劳务协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确保脱贫群众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加大衔接资金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持力度。壮大县域经济,支持脱贫地区大力发展既带动就业又促进财政增收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脱贫群众技能素质,建立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需求清单,为有意愿的脱贫群众全部开展针对性培训。
聚焦促振兴,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完善县级乡村建设项目库,健全农民参与机制,集中力量优先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稳步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全面完成摸排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管护制度。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大力推进“党建+网格化+数字化”,配合推进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聚焦强支撑,优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供给。优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落实好金融支持对接机制,扩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一般农户“富民贷”规模。推动各地发挥好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作用,深入推进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入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启动实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人才回引行动和专家助力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树牢实效导向。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营造良好氛围。
聚焦提能力,加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部署,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营造乡村振兴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生动局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组织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抓落实”活动,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分级分类开展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