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奋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湖北实践取得更大成效
王蒙徽王忠林会见先进典型代表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黄元新、张芙蓉)11月30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在汉召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为加快建设先行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会见了全国、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吴海涛参加会见。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和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会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奋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湖北实践取得更大成效。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加强领导统筹、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徐文海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游劝荣、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武警湖北省总队司令员胡正强出席会议。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会上宣读了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的表彰决定并为获奖代表颁奖。7家基层单位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