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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防返贫监测对象年收入标准升至7600元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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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记者刘胜、通讯员黄涛、周正)5月8日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为加大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的监测,今年以来我省持续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并将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年收入标准调整至7600元,较上一年度提高了10.1%。目前,全省未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
据介绍,建立年度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调整机制,并对防返贫监测对象收入标准进行合理调整,是经与省民政厅、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等相关部门会商,综合考虑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做出的。调整后,我省脱贫人口今年年收入若低于7600元,均将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并给予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确保其收入水平达到这一标准之上。
为摸清全省脱贫户的生活和生产状况,2021年以来,我省以“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为主要指标,以脱贫户、监测户等为重点对象,对全省189.3万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通过排查,将新识别监测对象中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监测系统予以帮扶。同时,将符合退出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了风险消除。
在排查的基础上,我省各地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监测人口尽快消除风险。一方面,重点实施巩固衔接项目帮扶,尤其是产业、就业等促进增收类项目,为有效推进资金项目进度还专门建立了月调度预警机制。另一方面重点实施就业帮扶,联合人社部门落实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政策,按月调度我省脱贫人口务工情况。截至去年底,全省脱贫人口务工216.1万人,完成国家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103.7%。2022年,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4705元,较上年增长14%。
长期以来,生病是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主要风险之一。我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脱贫人口目录外用药支出增加等具体问题,多部门协作加以破解,确保脱贫户不因病致贫返贫。截至目前,全省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已纳入医保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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