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近日,《湖北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公布。根据该方案,我省将积极推进十堰市茅塔河、荆门市牌楼西河、荆州市崇湖、咸宁市羊楼洞港、恩施州带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努力,5个试点小流域完成系统性治理。
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是湖北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构建小流域发展“一张图”,全省将以水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及道路、村庄和城镇,进一步细化用地分类,明确安全管控底线,统筹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保护和绿色生产、绿色生活。
以小流域为单元,湖北将进一步细化用地分类,建立小流域综合治理条件下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各类城乡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需求;以确保流域安全为前提,明确开发建设“量”和“质”的要求;创新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管理架构、政策体系,创新资金投入、生态补偿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等机制。
近期,我省将推进5个试点小流域制定“一河一策、一段一策”规划方案以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评估指标,确定项目清单,按进度开展并完成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省级相关部门将梳理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形成“政策包”“项目包”,建立部门和地方对接机制,强化现场督促帮扶,跟进督办解决重难点问题,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以上5个试点小流域将通过1年时间,探索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路径和模式,达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治理目标,为全省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和经验,切实发挥试点对全省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