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不得通过打招呼等方式,违规为亲友修建入户路;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在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低保等对象认定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4月28日,建始县纪委下发通知,进一步重申脱贫攻坚有关纪律要求,用铁纪护航精准扶贫工作。
据了解,4月27日,恩施州深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建始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委机关干部和"尖刀班"干部传达学习州委书记柯俊的讲话精神。针对当前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中部分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作风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结合全县民生工作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相关要求,重申"三项纪律"。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县委1号令精神,造成工作失误的,对利用微信、QQ等网络媒体和在群众会上妄议、曲解精准扶贫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追究。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报销有关费用。三是严禁违反群众纪律,要求所有"尖刀班"成员和帮扶责任人要树立为民情怀,既要求"尖刀班"成员对所在村基本信息和精准扶贫政策全面准确掌握,也要求帮扶责任人对帮扶贫困户家庭情况和相关政策"一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