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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易迁点楼长“3+N”治理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9-08-2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截止2018年底,郧西县111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25942户70928人集中安置任务已全部完成,搬迁入住人数占全县总人口的14%。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综合治理,解决邻里矛盾频发、安全隐患凸显、居住环境脏乱、陈规陋习乱象等问题,该县在易迁点推行楼长“3+N”(“3”即“三治”、“N”即“七小员”职责)“微治理”模式后,易迁点呈现出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治安良好、文明祥和新气象,“楼长”管理已成为郧西乡村社会治理的一张靓丽名片。

一、严格选拔程序,选优配强“小楼长”

(一)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楼长选拔,群众认可是关键。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驻村干部联合村“两委”,按照每20—30户确定1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思想觉悟高、群众威望高、热心邻里事务、年龄在30至60岁的明白人作为“楼长”人选,在易迁点张榜公示,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选、村“两委”推荐、乡镇审查备案,统一培训合格后由各村授发聘书,全县共推选出楼长1593名。

(二)坚持问需于民,改善服务理念。“楼长”管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结合“楼长”自身实际,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微治理”着手,明确“楼长”履行矛盾调解员、消防安全员、环境保洁员、法治宣传员、邻里互助员、信息收集员、移风易俗倡导员“七小员”职责。“楼长”现场解决处置小矛盾、小隐患,较为复杂矛盾问题、较大的安全隐患由“楼长”及时上报村委会,协调推动解决到位。

(三)坚持奖惩结合,加强综合管理。乡村治理涉及环境保护、道路安全管护、森林防护、库塘堰堤维护等诸多内容,为解决有钱办事问题,县委、县政府将易迁点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县人社部门共调剂出900名公益岗(平均每村3名、每人每月800元)用于农村治理保障问题。制定管理条例和考评办法,对楼长履职尽责情况按时考核、定期评比。对于群众评议优秀的楼长,按照每人每月50—100元予以保障并按月考核兑现,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资格。同时还赋予“楼长”列席村“两委”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参加村每月综治例会的权利。

(四)坚持“三治”融合,提升治理效能。“楼长”是群众自治的骨干力量,通过融合“自治、法治、德治”内容,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在自治建设方面,以村规民约为基础,制定了环境公约、安全文明公约、移风易俗公约等,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法治建设方面,大力开展律师进乡村、“缉枪治爆”“禁黄赌毒”等活动,开展“以案说法”“乡村说事”“送法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教育。在德治建设方面,按照“一点一品牌”要求,通过开展“五美家庭”“致富典型”评选,发掘一个、凝聚一群、带动一片,营造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睦邻友好、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易迁户崇德向善精神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自我管理,“小楼长”发挥大作用

(一)群众归属感大幅提升。易迁户从山上土房迁到山下高楼、由居住分散到集中为邻,生产生活、居住环境、人情世故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推选“楼长”,在每个楼栋口公示“楼长”电话、职责、所管辖户、温馨提示安全防范。一年来,楼长共化解矛盾纠纷891起,治理安全隐患521个,冬春“敲门行动”预防取暖中毒事故95起,收集上报涉稳信息298条,开展邻里互助1071次、服务群众9500人次。有了楼长,易迁点矛盾隐患大幅下降,安全隐患及时化解,邻里关系得到了重建,易迁户自我约束的意识不断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逐步提升,有困难找“楼长”已成共识。

(二)群众参与度更加踊跃。在传统分散式的生产生活中,易迁户不会参与、不能参与、不愿参与到治理活动中来,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很难凝聚在一起。通过推选“楼长”,融合“三治”,住户们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了当家做主的权利、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微治理”的好处,思想上实现了从“我该向集体要什么”到“我能为易迁点做什么”的转变,行动上更加自觉地参与到易迁点公共事务管理和邻里互助服务上来。一年来,楼长共组织易迁户参与环境整治1260次,开展法治宣传784场次,10639人次参与,居住环境显著改善,移风易俗蔚然成风,楼长“吹哨”、村民报到已成“习惯”。

(三)群众内生动力得到彰显。“楼长”虽不是“官”,但他却是连接村“两委”与脱贫群众间的桥梁纽带,对易迁点的群众而言,他是“主心骨”。通过发挥楼长“活户籍、活档案、活字典、活地图”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大多数易迁点已建设“扶贫车间”,通过“楼长”与群众面对面联系、点对点服务、心贴心交流,让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激发了内生动力,坚定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三、坚持以人为本,“微治理”激发新活力

(一)把准核心,坚持“一统三治”。为进一步夯实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基础,易迁点治理必须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统一引领下,融合“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内容,更加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才能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基本目标。通过推行“楼长”制,易迁点实现了村民法治意识“由淡到浓”、乡风民风“由差到好”、社会治理“由乱到治”、社会管理“由管到议”的转变。

(二)把牢重点,实现“对症下药”。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牢基层社会治理,必须要解决“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的问题。基层治理就是要管好小事,管牢了小事就不会出大事。通过探索推行楼长“微治理”,找准易迁点治理“小切口”,做实民生服务“大文章”,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

(三)把住关键,做到“一心为民”。出列不是终点站,而是新起点。贫困村出列后,要继续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脱贫不脱责任、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脱贫攻坚还要乘势而上,撸起袖子加油干。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易迁点“微治理”上做到环环紧扣,步步为营,搭建群众与党委、政府沟通交流的平台,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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