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是全省九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总人口28万人,11个乡镇257个行政村中,核定重点贫困村65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8.3万人。自2016年以来,保康县坚持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力推进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4年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9.71万人次,政策范围内总费用3.55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2.64亿元,大病保险报销971.29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6452.19万元,报销比例95.22%;门诊慢性病报销2264人次,政策范围内费用438.34万元,基本医保报销316.45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8.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54.49万元,报销比例91.09%。
一、建立政府资助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将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万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对象,对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6类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其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加大与民政、财政、税务、卫健、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好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补贴政策,并积极配合做好资助缴费工作,3年来资助1977.6万元。探索建立适合农村贫困人口特点的参保办法,做好身份标识、组织参保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贫困人口数据(含中途调整数据),照单全收,对个人参保信息完整、准确的,及时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录入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严格做到“照单全收,不落一人”。
二、建立“四位一体”机制,增强医疗待遇保障。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一是整合资金精准施策,在政策上无缝衔接。逐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标准,降低住院起付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治疗的,基本医保(不含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水平: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5000元,起付标准以上费用报销比例较普通人群提高5个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扩大慢病门诊病种保障范围,门诊慢病病种由23种扩大到29种。实施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3种农村贫困患者实行门诊免费治疗;农村贫困对象门诊慢病(医保规定病种)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补齐到80%,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二是实行“一站式、一票制”结算,在程序上无缝衔接。全县19家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全市率先启用“四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平台,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开辟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三、建立医疗控费机制,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控制贫困人口无序就医、过度就医等行为,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障,严格执行“九不准”;严格控制住院率、住院次均费用、住院人头人次、门诊住院人次比、住院政策外费用占比“五项核心指标”;严格实行分级诊疗制度,组建基本医疗保障医疗专家库;加大联合稽核巡查力度, 落实“九个严查”,规范医疗行为。完善住院总额付费管理方案。根据往年住院费用报销、人头人次比、目录外药占比、转诊比例情况,核定县内各医疗机构住院例均费用控制标准,超过控制标准部分的报销费用不予支付,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医疗费用。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考核标准。组织召开全县两定机构管理会议,与19家定点医疗机构、66家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一年一考核。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参保人员就医行为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管理。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今年1-6月,城乡居民住院人次与上年同比下降15009人次、43.65%,医保基金支出与上年同比下降4131.13万元、37.7%,有效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
为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我县全力推进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四年多来,共为贫困对象购买补充医疗保险1亿余元,提供参保缴费资助1700余万元,累计救助贫困对象住院89342人次,通过‘四位一体’保障机制报销医疗费用3.3亿元,有效化解贫困群众就医和生存难题。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建立健全大病集中救治长效工作机制和慢病救治防大病模式,并扎实推进“点对点”驻村帮扶,为彻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贡献医保部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