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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污染 谁付费 湖北乡镇生活污水付费排放渐成习惯

发布时间:2022-03-04    来源:    字体大小:A-   A+

    

农村新报讯(记者黄艳平、通讯员周旭)“我们主要面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排污的单位和个人收费。”3月1日,孝感市孝南区召开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会议,开展征收督导。

“市自来水公司随自来水费一并征收,我们给予适当污水代征费。”孝南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张承志坦言,以前污水费不好收,该区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居民逐渐树立污水处理费缴费意识,顺利完成征收任务。

2017年以来,湖北总投资317亿元,建设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996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894座,新建主支管网总长11350公里,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到2021年,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转入商业运营,85%有乡镇污水处理任务的县已开启污水收费工作。去年,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费实际收费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但在实施期间,受过去不收水费等多种因素影响,许多群众没有缴费意识,对污水处理费比较抵触。

乡镇污水厂既要建好,更要用好,污水处理费征收是基本保障。为此,我省出台政策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费给予财政补贴,还制定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要求各地结合实情制定本地收费标准。

除孝南区以外,随州市、大冶市也利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污水处理费征收;应城市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污水处理征收工作方案,实行乡镇污水收费季度结算。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我省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鼓励先征单位,后征个人,先征公共供水户,后征自备水源户,先征计量设备户,后征无计量设备户,对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优惠,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县(市、区)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地方逐步推进,全省污水费征收情况逐渐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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