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荆楚乡村振兴网 > 生态振兴> 正文

石首市高陵镇被评为“2021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2-04-08    来源:    字体大小:A-   A+

    

近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通报了2021年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单位,石首市高陵镇入选,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    

据了解,2021年,高陵镇以城乡同治为抓手,以暗访拉练为手段,以“拆危房、灭旱厕、清沟渠、美庭院”为标准,全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各村(社区)利用共驻共建和乡村振兴促进会,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村民自治作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村规民约中,营造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高陵镇共拆除闲置危房865处,建筑垃圾通过填路基等方式资源化利用全面清理,宅基地全部复绿;完成旱厕改建551户,全镇累计改造户厕3447户,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2.3%,完成16座村级公厕建设,实现镇村全覆盖;全镇89条230.65公里的大小沟渠实行常态化管护,实施藕池河、安乡河岸线复绿3000多亩。深入开展粪污源头治理,拆除藕池河、安乡河堤外养殖场2家、其他临时性生产棚12处;投资341万元打造高陵岗荷湖生态湿地一期工程;组织12个村(社区)开展“一村一条示范线”、“一村一游园”建设。

(通讯员:杨琼)

上一篇:“爱鸟周”湖北发出邀请——到“千湖之省”来观鸟
下一篇:洪湖市沙口镇:四举措全面发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达标

Copyright ? 2001-2022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