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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千湖之省”名片擦得更亮 让755个湖泊“明眸善睐”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湖北日报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艾红霞 实习生 李逸昂
  湖北因湖而兴,因湖而盛,“千湖之省”是湖北的一张亮丽名片。
  如何进一步保护好湖泊、发挥水优势、彰显湖泊魅力?此次出台《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绘出实施“线路图”,通过补齐湖泊防洪工程短板、推进湖泊水网建设、严控入湖污染增量、加强湖泊污染整治等行动,推动湖泊保护治理走深走实。
  会上介绍,我省确定黄石磁湖、孝感王母湖、宜昌陶家湖、天门华严湖与咸宁章家湖为5个综合治理省级试点湖泊,明确试点湖泊治理期限、任务和目标,为全省湖泊综合治理探索打造示范样本。
  规划先行,编制总体治理方案
  湖北作为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和“千湖之省”,治荆楚必先治水。
  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毛时禄介绍,《意见》出台后,省水利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启动湖泊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分别印发《湖北省湖泊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湖泊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确定5个试点湖泊。眼下,5个综合治理省级试点湖泊——黄石磁湖、孝感王母湖、宜昌陶家湖、天门华严湖、咸宁章家湖,已完成相关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正开展湖泊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同步推进相关工程建设。
  毛时禄介绍,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全力补齐湖泊防洪工程短板,推进湖泊堤防加固1570公里,加快实施易涝区域外排能力建设,完善湖区治涝体系,新增外排能力1680立方米每秒;对于城市湖泊及有条件的农村湖泊结合环湖公路、绿道建设固堤护岸,对于无堤防的农村湖泊加强勘界立桩工作,加密保护区界桩设置,并有序实施退垸(田、渔)还湖(湿),逐步恢复湖泊水域面积、天然形态,全省湖泊常水位对应水面面积不低于2707平方公里。
  结合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建设,省水利厅还将加快实施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并结合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开展出入湖河渠疏浚,畅通出入湖通道。
  湖泊维护,过去多采用人工运维的方式,过于依赖经验并缺乏数据化。毛时禄介绍,我省将围绕湖泊水域岸线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等开展智能应用建设,完善湖泊保护和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重点湖泊智慧化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利用遥感卫星、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信息化手段,实现755个湖泊岸线动态监测监管,推进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文站点建设,为全省湖泊管理、保护与预警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目前,我省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生态屏障,纳入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共有755个、水域面积2707平方公里。据介绍,通过治理,近期(2026年)实现湖泊岸线稳固、形态稳定、面积不萎缩,省控湖泊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质稳中有升;远期(2035年)实现湖泊功能全面提升、水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达到安全、健康、智慧、灵秀湖泊的目标。
  “一水一策”,加强湖泊污染整治
  蓝天、碧水、净土。
  与河流相比,湖泊生态特殊,水域较为封闭,水体流动相对缓慢,水体交换周期长,自我修复能力弱,生态平衡易受到自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湖泊污染治理一直是全省污染防治的一大难点。
  如何保障湖泊水质稳中有升?“以省控湖泊为重点,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晓洁介绍。
  从源头抓起,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控制入湖污染增量,严格涉湖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加强环境分区管控,从源头减少入湖污染;并因地制宜推进湖泊及主要入湖港渠水质自动站建设,加强湖泊水质监测、趋势分析和预警,落实省控湖泊水质异常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形成预警、处置、反馈工作闭环,守牢水质安全底线。
  湖泊一般有多条河流汇入,河湖关系复杂,有针对性地实施综合治理,一水一策是关键。
  潘晓洁介绍,将持续推进重点湖泊水污染防治攻坚,聚焦“一水一策”;加快推进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地方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湖泊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分级推进湖周村庄污水治理,优先推进省控湖泊或问题突出湖泊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此外,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谋划湖泊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和中央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推进湖泊“以草净水”治理试点,进一步调查重点湖泊水生态环境底数,深化洪湖、梁子湖和斧头湖课题研究,推进湖泊保护修复。
  两年内修复退化湿地10万亩以上
  湖北是生态大省、湿地大省,是长江径流里程唯一超1000公里的省份,古云梦泽坐落荆楚大地,拥有长江、汉江、清江等交汇形成的全国最大江河湖泊淡水湿地生态系统。
  省林业局一级巡视员黄德华介绍,根据《意见》及其工作方案,省林业局以强化湿地保护修复为抓手,助力推进我省湖泊综合治理工作。
  规划先行,完善顶层设计。省林业厅编制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林业实施方案》,编制出台《湖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等,健全湿地保护规划体系,推动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修复。力争到2025年,全省湿地保有量持续稳定,修复退化湿地10万亩以上,新增国家(国际)重要湿地3—5处,完成小微湿地示范建设30处以上,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履职尽责。
  系统修复,守牢安全底线。省林业局将指导编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谋划长江中游湖泊群湿地等一批湿地修复系列工程,定期开展湿地动态监测,稳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黄德华介绍,省林业局还聚焦“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目标,把湿地保护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相衔接,持续打造一批湿地“打卡点”,促进湿地成为全民共享的绿色空间,大力发展湿地生态种养、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推动湿地周边地区绿色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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