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被赋予了更多现代化的内涵,当代乡村已不仅仅是传统印象中的农业生产地和农民居住地,它还是发展特色产业的经济空间,是和美宜居的生活空间,也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空间。因此,在谋划和推进乡村建设时,要考虑乡村多重空间与乡村多种功能之间的互动,可以说乡村建设的同时,也是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重构过程。为了避免“千村一面”,就需要保留乡土特色,抓住“乡土味”这一关键,契合“记得住乡愁”的乡村发展需要。
生产空间重构需依托乡土特色资源。发展乡村产业需要尊重乡土、就地取材,立足本地区长期发展中积淀的资源禀赋和发展优势。当前,乡村产业发展往往面临基础差、产业链条短、人才流失、乡村“空心化”等发展瓶颈,使得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而具有浓郁“乡土味”的地方特色产业和传统乡土文化,就是乡村生产空间重构的重要抓手,也是乡村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来源。因此,在乡村建设中,需要基于特色资源进行规划引导,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与资源利用率统一起来,优化重构集约高效的乡村生产空间,对特色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引领村民广泛参与到社会分工和产业协作中,同时也解决了乡村留不住人才的问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自主性。
生活空间重构需注重保护传统村落风貌。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重构乡村生活空间的着力点。因此,在乡村生活空间重构的过程中,要持续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把涉及广大农民长远利益、农民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好和维护好,同时还需要在充分考虑农村人口结构和村庄格局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推动区域内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传统村落已不仅是建筑、文化景观的概念,而是乡村邻里守望相助、乡情乡愁浓郁的精神家园,也是以村规民约维系乡土秩序的社会载体。在进行乡村生活空间重构的过程中,切忌搞大拆大建、千篇一律,要注重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这种保护不应仅限于遗产的展示,而应是将传统农耕与现代生活方式有机融合的空间重构,具有生活化、日常化、常态化等特点,浙江“千万工程”深化过程中出现的艺术乡建、乡村博物馆建设等尝试,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实践。在重构乡村生活空间的过程中,有时需要引入外来资源、人才和游客等参与,但要时刻记住村民是乡村生活空间重构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主力军,只有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创共享理念,才能充分调动人人参与的积极性,才能将乡村塑造为一个更现代、更开放、更包容的生活空间,并吸引更多新村民新业态落地生根。
生态空间重构需保持乡村与自然的融合。乡村生态空间重构是促进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途径。乡村的自由淳朴、丰富多彩和融于自然的美是不可复制的宝贵资源,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本质是让乡村的自然生态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留住“原味”的青山绿水。在进行乡村生态空间重构的过程中,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原则,推动农业农村生态化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按照分区统筹、分类施策的原则,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系统地梳理乡村大环境中的生态山林、河湖水系等生态资源以及乡村内部的山水田园风貌要素,在促进乡村产业绿色化发展、做好乡村景观建筑设计、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下功夫,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格局。
乡村是人们生产、生活、居住的系统,空间是其生活场所的外化具象,通过空间拓展、空间再生产、空间重塑来规划乡村空间,需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只有充分体现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才能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过程中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味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