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李赤通讯员顾问)5日,记者从恩施州获悉,近日该州政府办出台了《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通过整合资源,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意见》明确,将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分为3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孤儿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对3类人员和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予以全额资助。
恩施州卫计委负责人介绍,《意见》分层次、分类别提高了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降低了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重大疾病的救助水平。针对全州92万精准扶贫参合对象中的大病患者,对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由一般大病患者的年度累计1。2万元降至0。8万元,按照0。8万—3万元、3万—10万元和10万元以上分别按照55%、65%和75%的比例予以报销。
同时,实施住院费用再救助政策,年度救助资金不封顶。一类救助对象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由民政救助资金补齐到100%;二类救助对象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由民政救助资金按照70%的比例进行救助,不设救助起付线 ;三类救助对象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救助起付线为50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按照50%的比例进行救助。此外,实现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符合报销条件的参合患者可在定点医院进行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