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饶扬灿、通讯员方周圆、姬廷顺)“我马上要搬到郧阳城了,真没有想到这辈子还能到城里住啊!”6日,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铁锁村贫困户王启军喜滋滋地说。
今年42岁的王启军,家住叶大乡一个偏僻的山坡上,交通不便,吃水靠挑,收入靠在外打工。让他没想到的是,世世代代居住在穷旮旯里,而今受益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基本不用花钱,他家就在郧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龙安小区选定了一套56平方米的安置房,足够一家三口居住。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区政府通知他和媳妇一道下周起参加技工培训,然后根据掌握技术程度安置在大运汽车工业园上班。
郧阳区是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之一。该区积极破解易地扶贫搬迁难题,探索扶贫搬迁“三定法”,让身居深山的350个贫困户搬出大山“洗脚进城”,过上幸福新生活。
以群众意愿定搬迁地点,破解穷窝难移问题。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兼顾区乡规划、交通、产业、地理等因素,按照安置点向中心村、集镇、旅游区、产业园区、城区“五靠近”原则,选定几个较为理想的搬迁点,再召开村民大会,经过村民小组评议、村委复议公示、乡镇复核再公示后,群众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选择安置地点。
以户籍人口定安置面积,破解大小不均矛盾。以“保障基本、安全适用”为原则,以户籍人口多少决定户型面积大小;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单户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根据搬迁户的家庭情况,规划安置房户型的大小和数量,可提供3种房型供贫困户选择。
以家庭情况定脱贫措施,破解腰包难鼓难题。打破区域限制,贫困户到城镇落户居住、在工业园区上班、原有土地流转等,不仅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还破解了工业园招工难题;贫困户原有土地流转拿租金、到基地或园区务工拿薪金、发展产业得现金。“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易地扶贫搬迁改善的不仅仅是群众的居住环境,更重要的是要多形式提升他们的生活水平,让他们真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区委书记孙道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