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通讯员杨华段晨晨)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黄陂区三里桥街东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李贵群挥霍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李贵群以村级招待、公款吃喝、烟酒副食消费等名目挥霍村集体资金共计50.56万元。另外,李贵群还存在私设“小金库”33900元、收受他人礼金5000元、贪污清淤款3870元和劳务用工款1960元等违纪行为。2016年6月,李贵群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东湖风景区渔光秀公司党支部书记欧阳红星铺张浪费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渔光秀公司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铺张浪费集体资金,三年累计开支接待费114.39万元,欧阳红星作为渔光秀公司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6月,欧阳红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洲区仓埠街丰乐村党支部书记刘海松虚报工程量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丰乐村向仓埠街扶贫办申报分别硬化道路1500米和300米两个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丰乐村分别只完成道路硬化730米和250米,却仍按原建设计划申报扶贫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量820米,骗取扶贫专项资金共计16.68万元。刘海松作为丰乐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8月,刘海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汉市纪委表示,从近期查处、通报的问题看,铺张浪费、违法管理使用集体“三资”,虚报、骗取、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依然严重。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对敢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扶贫资金、项目伸手的绝不姑息,对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的将快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