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唐宜贵、通讯员陈卫卫、夏瀛)10月1日起,远安县农民高远顺一家三口可享受人均每年4800元的低保。宜昌实施农村贫困人口提标“兜底”政策,12万多农村低保人员和五保对象,提前三年实现政府兜底保障性脱贫。
宜昌市组织专班进行扶贫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为确保在全省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目标,“三步并作两步走、率先实现兜底脱贫”。9月下旬,该市决定,对全市农村低保标准进行整体提标,将兴山、秭归、长阳、五峰4个山区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他县市区整体提高到4800元/人/年。全市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从3500元/人/年提高到4500元/人/年以上,12万多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提前脱贫。
据介绍,宜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44.3万。其中,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占2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