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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逐栋验收 不合格不能交付

发布时间:2016-11-03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通讯员徐敏新)28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及灾后农房重建质量安全监管现场交流会在竹山县召开。记者会上获悉,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在房屋竣工后将逐栋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能交付给老百姓。

记者在竹山县溢水镇小东川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看到,一排崭新的安置房已经竣工。这些房屋采取了具有当地特色的“庸派”建筑风格,既美观又实用。

“从山上搬下来,生活条件比以前强多了。”村民王平已住进新房,过去他住在距此10多公里的山上,回一次家要爬山20多分钟。如今换了新房,70多岁的父母再也不用爬山,可以经常出门了。

记者从竣工标志牌上看到,这批安置房于今年10月12日竣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以及责任人姓名,全部刻在牌子上,他们要为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今年计划完成11.99万户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这种情况下,更要严格遵守各项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坚决杜绝不顾质量安全,盲目追求工期进度的行为。所有建筑材料特别是水泥砖、灰砂砖必须达到养护龄期,并按进场批次、批量实施见证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该负责人表示,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屋面防水等,是竣工验收时需要重点检查的环节和部位,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返修,监理单位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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