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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不得指定具体项目

发布时间:2016-11-03    来源:    字体大小:A-   A+

    

农村新报讯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保规划项目与本县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要翔实具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做到可操作、可考核。

各省要指导贫困县依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加快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对统筹整合的所有资金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各省在收到纳入整合范围的各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后,要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到县,其中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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