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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地方进行约谈

发布时间:2016-12-0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根据省扶贫办党组专题会议安排,2016年12月8日,省扶贫办副主任柳长毅主持会议,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资金管理问题整改不力的武汉市、郧西县、孝昌县和麻城市进行约谈,省扶贫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约谈。

会议通报了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地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就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汇报了下一步加强整改的工作安排。

柳主任指出,上述四地整改工作尚未完成,暴露出各地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着“思想观念陈旧、法纪意识不强、财经纪律不严、制度建设滞后、资金监管不及时”等问题,巡视组指出问题后,在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着“思想重视不够、工作作风不实、追责问责不严”等问题,需要在接下来的整改工作中重点加以纠正和改进。

柳主任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巡视组确定的时限要求,加大力度抓紧抓好整改,确保工作到位、按时交账。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将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法纪法规教育作为工作的切入点;要在行动上尽快到位,制定整改时间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牌式、销号式整改;要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对整合资金实行专项式、预算式管理,完整构建监管程序,建立追责制度;要在整改上举一反三,对其他部类的扶贫资金也要自查自纠,做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要在追责上见人见物,对涉及挤占、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要依纪依规追责到人。整改落实情况要提供相关佐证资料,佐证资料要完整有效、相互印证,并将情况及时报告省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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