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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出台“精神扶贫”方案 “脱贫模范”奖励5000元

发布时间:2016-12-12    来源:    字体大小:A-   A+

    

荆楚网消息(记者刘申、陈亦帆 通讯员董斌)12月9日,记者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为进一步加快精神脱贫,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加快精神脱贫行动方案》,倡导贫困群众在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帮助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幸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争取早日脱贫。

方案要求,各级各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超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标准的,由县人民政府以户为单位连续三年给予奖励,第一年奖励1000元,第二年奖励500元,第三年奖励300元。

并以县为单位,将“爱国守法、家庭素质好,苦干实干、脱贫成效好,敬老爱幼、家庭关系好,乐于助人、邻里评价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作为主要标准,每年在贫困村组织开展一次“五好模范”评选活动,每年表彰20户,每户奖励5000元。

按照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舆论宣传引导、贫困户脱贫培训班、科技和电影“三下乡”活动等形式。激励贫困群众战胜贫困,走向富裕的信心和斗志。

同时,开展干部走亲结对活动,搭建“基层夜话”、“网络对话”、“家访谈话”和“屋场院子会”等“三话一会”平台 ,与贫困户算好收入数字账、致贫成因账、政策措施落实账、帮扶成效账等四本账,防止少数贫困户不认账、不愿脱贫。

此外,驻村工作队要将各类扶持项目、优惠政策制作成“政策项目菜单”,直接提供给贫困户。凡是到户到人的产业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等项目,要组织贫困户参与实施、参与监督、一同验收,让贫困户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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