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积极开展对贫困对象精准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过剔除识别不准的贫困人口、补录新识别的贫困人口,全省脱贫攻坚的目标更加清晰,扶贫对象从“比较精准”走向“更加精准”。截至10月底,该省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9万人。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37个重点贫困县、享受片区政策县和 57个“插花地区”贫困对象精准性进行全覆盖审计,发现因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各地执行贫困标准不一、建档立卡系统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不够准确,一些不符合贫困条件的人纳入了建档立卡系统,如财政供养人员、城镇居民、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及其家属、私营业主等等。
审计情况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李鸿忠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整改。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王晓东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强调以“准”和“实”为基本要求,再加力度、再添措施,迅速开展一次扶贫对象“回头看”、“大核查”。省委常委、副省长任振鹤专程到省扶贫办调研,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省政府迅速印发了《湖北省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专题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迅速开展全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大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回头看”和“大核查”的内容、方式、步骤、时间和具体要求。
省扶贫办在第一时间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培训,培训对象涉及市、县扶贫办主任、部分驻村工作队队长、1520个贫困村村支书及基层工作人员。各地将当地纪委大数据比对结果与审计发现问题数据合并核查,组织10万名基层干部和驻村干部进村入户,甄别、确认疑似对象,补录因灾、因病、因学致贫返贫人口及其他遗漏对象,剔除不符合条件人员,逐项核准、核实建档立卡系统贫困人口数据,保证扶贫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为切实规范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湖北密集出台完善相关制度办法。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贫困人口识别负面清单》、《关于贫困人口规模、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告等若干问题的说明》、《关于做好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管理的意见》,明确贫困人口识别“一票否决”9种情形和贫困人口公示公告、精准扶贫档案台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数据采集、录入、清洗、监管等程序,划定各级管理权限,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