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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动稳定和扩大就业打造高素质劳动者队伍;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民生底线。

会议认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会议确定,一是各级财政要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确保政府这方面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促进低保兜底脱贫。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对象的集中供养比例。二是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三是指导各地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对因去年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今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会议强调,要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生活。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机构等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特别要改善孤儿和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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