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特约记者 张华魁 报道:3月1日,记者从竹山县扶贫办获悉,该县近日研究决定,采取综合巡查、专项审计、年度述职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综合巡查,加强过程管理。该县成立县脱贫攻坚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对 “四双”帮扶责任落实、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等工作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督促整改到位。
专项审计,提升扶贫实效。该县成立由县审计局牵头的脱贫攻坚联合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参与,全面开展年度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确保扶贫项目按照计划实施,资金科学高效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年度述职,全面考核评价。该县着手研究制定 《竹山县领导干部年度扶贫工作述职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扶贫工作述职,全面考核他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和帮扶工作成效。
同时,该县坚持奖惩结合,激励和鞭策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帮扶责任、保证帮扶实效。根据2015年出台的 《关于实施精准脱贫整村出列计划奖惩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该县决定首批奖励2016年验收达标出列的20个省定贫困村各10万元,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村。该县明确,对2017年、2018年实现脱贫的乡镇,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同时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嘉奖。对精准扶贫聚焦不够、成效较差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追责,对2018年不能实现脱贫的乡镇,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对联系该乡镇的县领导进行问责追责,确保2018年底全县14.9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24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