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 (记者方桐 通讯员李新华)去年财政扶贫资金用到了哪里?效果如何?近日从省扶贫办获悉,该办结合省财政厅统筹使用资金的考核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等现象。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评价对象涵盖了90个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县(市、区)。考评依据包括扶贫资金的安排和拨付情况、涉农资金统筹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效果等四大方面的数十项指标,每项指标都有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此外还有调整指标,有机制创新的可最多加7分,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最高可减20分。考评工作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总分90分及以上的为A级,总分80分至90分之间的为B级;总分70分至80分之间的为C级,总分70分以下的为D级。
评价结果显示,大悟县、保康县、红安县、恩施市、竹溪县、建始县、枣阳市、监利县、大冶市等35个县(市、区)及鄂州市直(含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获评为A级;竹山县、巴东县、利川市等26个县(市、区)及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荆州市直 (含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沙市区)、宜昌市直(点军区)、荆门市直(含掇刀区、屈家岭区、漳河新区)获评为B级;咸丰县、五峰县、江夏区等12个县(市、区)及孝感市直(双峰山旅游度假区)获评为C级;阳新县、宜都市、嘉鱼县获评为D级。
据介绍,评价中发现,各地总体上能较好使用财政扶贫资金,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实支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不佳、年度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率过高、少数县(市、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等,少数地方还存在违规违纪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情况。对此,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要求各地找准不足,加紧完善,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