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刘申)7月26日,记者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胡超文已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胡超文
胡超文同志简历:
胡超文,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1988.08--1993.10 历任鄂州市梁子湖区劳动人事局干部、办公室主任,区政府督办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梁子湖区委书记;
1993.10--1997.08 历任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公友乡党委书记,沼山乡党委书记;
1997.08--1999.12 经公开选拔任共青团鄂州市委书记;
1999.12--2005.07 鄂州市华容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07--2006.10 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0--2010.10 咸宁市委委员、通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02 提拔为副厅级干部;
2010.10--2011.10 咸宁市委委员、咸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2011.12 咸宁市委委员、市委副秘书长;
2011.12--2014.12 省援疆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党组成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2014.12--2015.03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5.03--2015.12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12--2016.12 任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12--2017.07 任十堰市委副书记。(2017.01任十堰市政法委书记)
2017年7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