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荆文静 通讯员姜琳)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立市级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安全等保障工作重点。
分类保障“立”起保障体系
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的儿童、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
《通知》明确,我市将建立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分类保障、部门协作、立足基层、社会参与、专业服务的困境儿童保障立体工作体系,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困境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据悉,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不分城乡,实行无缝对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对困境儿童分类逐个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担任儿童福利主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合力保障用爱撑起“保护伞”
《通知》指出,要建立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地也将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地市。
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进一步明确。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方面,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特困救助供养标准同步联动调整;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基本生活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低保家庭中的患病儿童经各类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救助比例70%报销,年最高封顶8000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最高封顶线2万元;健全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和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工作机制,对寻亲不着的依法临时安置未成年救助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鼓励各地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
在教育保障方面,对寻亲不着的流浪乞讨儿童和打拐解救儿童依法及时办理入学手续,推行全纳教育,解决困境残疾儿童就学问题;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书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两免一补”政策;依法依规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和免学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失学。
今后,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民政和妇儿工委办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