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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七个结合助推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7-09-28    来源:    字体大小:A-   A+

    

十堰日报

核心提要 决战精准扶贫,重在产业,难在产业,希望也在产业。根据工作安排,笔者于2017年上半年参加了全市产业扶贫专题调研,结合我市产业扶贫工作存在的不足,特提出以下七点建议,仅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将产业覆盖扩面与因户施策、发展增收产业有机结合。

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在坚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转包、租赁、转让、入股等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转移,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完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机制,确保现有基地发挥效益,适度发展新的标准化基地。切实加强龙头企业的培植和引进,逐步延伸产业链条,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户发展增收产业。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户增产增收。产业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鼓励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小型种养业,发展农家乐、家庭旅馆等配套服务业,发展订单种植、订单养殖等新兴业态。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育一批电商、微商企业(个体户)和电商专业人才,实现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快速流通销售,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强产业扶贫统筹谋划,将产业培育与机制创新有机结合。

一是加强扶贫产业规划指导。选准主导产业,调整产业结构,为农民发展致富产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规划等全方位指导,避免农民走弯路。二是完善扶贫资金使用机制。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用活用好精准扶贫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三是完善政策鼓励机制。对直接参与产业扶贫的龙头企业和其它经营主体,要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将解决资本、人才、技术下乡问题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机结合。

一是兑现落实已出台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保证农民的积极性不消退。二是统筹资金、壮大产业发展基金,并将其作为周转金借给运营规范、发展势头好的市场主体,在其发展关键期扶一把,助推其稳步、快速发展。三是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创新公益性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技推广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四是加强农民技能培训。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农业种养技术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专业人才。

四、创新方式方法,将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城乡互动有机结合。

一是强化资源整合。完善产业扶贫相关政策,用足用活产业扶贫政策。二是落实小额贷款“最后一公里”,建立基层信贷员容错机制,解决贫困户生产资金难题。三是切实扩大保险参与覆盖面,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为贫困户发展产业解决后顾之忧。四是建立众筹激励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参与精准扶贫,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适度发展小型特色产业,实行产品众筹,产销多维对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增收致富。五是鼓励基层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公共服务,安置更多的贫困户剩余劳力。六是鼓励安置贫困人口就业第三产业,实行集中安置上楼与就近务工创业。七是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农家乐、采摘体验等乡村旅游产业链,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

五、发挥政府主导引导作用,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与外部扶持有机结合。

一是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采取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使农民深切体会到政府的扶持毕竟有限,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关键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发展脱贫致富产业,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现自我脱贫。二是加强典型宣传引导,用农民身边靠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生动例子,示范带动农民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发展产业的必胜信心。三是通过精神扶贫扶志扶智,充分发挥农民主观能动性,鼓励其积极投身产业开发,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六、加大考评、奖惩力度,将压实压牢责任与建立容错机制有机结合。

一是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考评奖惩力度,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作为评选“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重要标准之一,严格考核,适当奖扶。二是明确各县(市、区)产业扶贫任务,进行产量、收入、基地面积、户均增收、资金投入等量化考核,对完成任务且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弄虚作假、没有履职尽责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其他问责处理。三是明确扶贫工作队及包联干部责任,切实为贫困户发展产业出谋划策,帮助贫困户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七、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将品牌劳务培植与促进贫困户就近务工、灵活就业有机结合。

一是积极打造房县 “青峰建筑工”等劳务品牌。充分利用十堰地区建筑业成功人士和建筑企业较多的优势,通过实施“阳光工程”,改变泥瓦匠传统的 “传帮带”模式,依托就业培训中心开展建筑管理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同时与劳务输入地建立联系,积极开展长期订单培训和委托培训。二是积极培植 “竹溪厨嫂”等市内知名品牌。切实将竹溪地方知名菜系推广出去,带动竹溪泡菜、秦巴黄牛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三是积极培植家政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城关周边乡镇发展家政服务,以就业促增收,提高农民收入。

(作者郭明 单位:十堰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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