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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惠民新政 帮扶5类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解困

发布时间:2017-10-0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三峡晚报讯 (记者闫承敏)记者昨日从宜昌市政府获悉,湖北省日前出台惠民新政,要求2017年-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通过有关部门精准帮扶和制度保障,帮助他们实现“两有五保障”(有吃有穿,就业就医就学和社保、住房有保障)。目前宜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帮扶措施。

政策要求,对因收入低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困难职工,推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兜底保障,对因病、因灾、子女上学、下岗失业等因素致困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重在解困,利用各种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缓解困难。要帮助他们解决当前困难,做到无基本生活之忧,还要帮助他们脱困,走上致富之路。

政策规定,建档立卡的城镇困难职工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内(含),但由于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城镇困难职工家庭;长期居住在城市且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纳入解困脱困范畴(已纳入农村扶贫对象的除外);针对供给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中新产生的城镇困难职工,在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政策规定,要对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分类帮扶,精准施策。通过实施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建立完善医疗帮扶制度,完善助学机制和住房保障制度解困脱困。将大病城镇困难职工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互助范围,提高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困难职工优先租住公共租赁房,若房源有限,可申请发放租赁补贴,切实解决好城镇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据了解,目前宜昌市政府已经对该文件做出批示,要求总工会、人社、民政、教育、住建、发改、经信、财政、国资、卫计、工商联和扶贫办等部门统筹安排政策对接,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形成合力,确保措施精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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