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吴航帆)浠水县兰溪镇一村支书,竟将两村民3.6万元低保金私吞。记者昨悉,浠水县检察院日前将此笔贪污款全部追回,并发放到两户低保村民手中。
据了解,今年9月份,浠水县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兰溪镇蒿子岭村村支书胡某贪污贫困户低保金,该院立即介入调查。一个多月后,胡某的犯罪事实基本被查清。2015年10月,胡某在浠水县开展低保户精准识别工作时,私自将两贫困户的低保金“一本通”存折放在自己手里。随后,胡某多次从“一本通”中取款,截至案发共取了36460元。
目前,对于胡某涉嫌利用职务犯罪的行为,浠水县检察院还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