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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涉随州、天门、黄石等地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    字体大小:A-   A+

    

近日,湖北市州纪委监委网站更新了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随州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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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随县三里岗镇许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彭守明和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王友国违规收取易地搬迁户保证金的问题。2016年5月,随县三里岗镇许家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彭守明,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王友国,为确保丁家水库淹没区内4户易地搬迁户能尽快搬迁,保证丁家水库建设顺利进行,收取4户易地搬迁保证金9.6万元,所收资金没有入账,直接支付给了建筑商作为启动资金,直至2018年2月才将保证金退还,损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群众纪律。2018年4月16日,三里岗镇纪委分别给予彭守明、王友国党内警告处分。

2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珍珠泉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任王玉珍等入户核查不实的问题。2017年11月10日,随州市纪委《作风聚焦》暗访专班人员走访发现,长岗镇珍珠泉村村民刘某、朱某职业培训核查表签字不是其本人所签。经核实,刘某、朱某签字是核查组成员、村党支部委员、妇联主任王玉珍代签,另一核查组成员长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陈为存在工作不细致不严谨的问题。2018年3月8日,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对陈为进行诫勉谈话;2018年3月15日,长岗镇纪委给予王玉珍党内警告处分。

天门通报2起扶贫领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1

天门市拖市镇陈桥村党支部书记廖选德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项目未开工问题。2017年6月,陈桥村4.8公里通组路被列入全市扶贫攻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2017年11月,该项目仍未动工建设,廖选德作为村扶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影响了扶贫工作进展。2018年1月,廖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天门市净潭乡双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新华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项目建设迟缓问题。2017年6月,双桥村6.08公里村级道路建设项目被列入全市扶贫攻坚重点建设项目。2017年8月10日,双沟村村委会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竣工时间定为2017年12月10日,工期到期后,工程仅完成50%左右。李新华作为村扶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影响了群众出行。2018年1月,李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石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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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鄢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周细萍等人违规套取教育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11月,周细萍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申请高中助学金条件,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国兴违规为其出具虚假家庭贫困证明。2017年12月,黄国兴、周细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助学金被责令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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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三溪镇黄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开松等人违规套取、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黄冲村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支付该村欠款、公款招待、公款送礼等支出。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开松,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海洋,村委会副主任陈洪玉,村委会报账员陈壮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月,黄开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2月,陈海洋、陈洪玉、陈壮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黄开松、陈海洋、陈洪玉、陈壮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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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樟铺村副主任柯平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时任樟铺村副主任柯平分管民政工作,未及时将已去世低保保障人口按程序上报核减,致使该村4户低保人员去世后仍领取低保金。2018年4月,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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