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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胡家营镇一村支书多处违纪被立案审查

发布时间:2018-06-08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我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违纪、违规行为,是因为我本身文化水平低,加上平时不注重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法纪意识淡薄,才造成了今天的结局。”胡家营镇店子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某谈及自己涉及多处违纪、违规被严肃查处一事追悔莫及。

2017年10月14日,郧阳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安排第四审查调查室对何某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发现:何某身为胡家营镇店子沟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在没有环评、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情况下,自己违规建设养牛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在低保审核中未按规定程序执行,侵犯群众知情权;为了完成合作医疗参保率,违规向低保户和五保户收取合作医疗款;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中把关不严,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将6户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违纪问题。其违纪行为经胡家营镇纪委对其党纪立案调查后,2017年11月28日,胡家营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胡家营镇政府已督促店子沟村将2015-2016年违规向低保户和五保户收取的合作医疗款23530元退还到低保户和五保户手中。

2018年2月8日,群众再次举报何某有关问题,郧阳区纪委第四审查调查室调查发现,何某在办理其父亲丧事期间,收受“三亲”之外人员9名邻居礼金16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了信访反映,带来了不良影响。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韩顺国指出,“何某的违纪、违规行为是对政策把握不准,法纪意识淡薄造成的,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十分必要,只有党员干部吃透政策,敬畏法纪,工作中就不会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姚天国强调,“何某在处分期内,又被发现了新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经区纪委、监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何某予以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伍莹松 张波 陈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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