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彭一苇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10大重点任务,从整治方案、截污纳管、岸线整治、内外源治理、长效机制等环节入手,并结合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统筹部署,提出了环环相扣、滚动推进的具体措施。
●今年底设区市消除八成黑臭水体
●武汉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根据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通知》,全省设区市共有城市黑臭水体148条,不仅影响城市景观,也直接威胁群众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
按照方案,到2018年底,全省50%的城市黑臭河道要疏浚一遍。武汉市建成区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余设区城市建成区实现河(湖)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全省设区市黑臭水体消除80%。全省设区市污水处理厂全面实施、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同时,设区市均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并完成达标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