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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贵在提升针对性

发布时间:2018-10-2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金融扶贫是新时期党中央扶贫开发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工程。而要实现贫困户可持续脱贫,产业扶贫是根本措施之一。从目前情况看,各金融机构在推进产业扶贫上花了不少心思,下了一番功夫,成效也很明显。然而必须承认,与党中央的殷切期望和贫困地区及贫困群体的需求相比,金融机构的扶贫工作还有一些值得改进的地方,有许多潜力可挖。

从供给方来说,金融扶贫的重点是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而除了少数几家大银行外,大多数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扎根城市,其主要服务群体也以城市的大中客户为主,对于农村贫困户和地方产业的情况不太了解。虽然有农合行、农商行或村镇银行作为补充,但它们毕竟规模小、实力相对较弱,难以满足贫困户、农户和地方企业对信贷等金融产品的庞大需求。

金融机构说到底是以市场为导向、公司化运作的商业组织。尽管这些年在政府引导下,这些金融机构在扶贫工作上做了不少努力,但当前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关注更多的还是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财务指标,例如资产规模、资本回报率、不良贷款率等,只有更加关注扶贫事业所带来的社会效益,金融机构从事扶贫工作的热情才会更高。

从需求方来说,部分农村和贫困地区产业基础和金融基础建设确实比较薄弱,又受到自然资源条件较差、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因素的制约,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对在当地投入太多资金有顾虑。

一系列实践证明,金融扶贫不应是福利性的,也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工作、践行普惠金融,要坚持“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此外,从监管部门来说,对业务人员的尽职免责制应进一步落实到位,让他们真正敢贷、愿贷。对金融机构扶贫业务的专项考核,应在不良贷款率上予以适度宽容,更多地考察其底端客户群体的覆盖率、可得性以及服务质量等指标。在农村做金融扶贫需要满腔情怀,金融机构应提升服务针对性,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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