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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思辨录之二:关键要拧成“一股绳”

发布时间:2018-11-15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琼瑶 通讯员 曾德云 何翔

不会种怎么办?遇到风险怎么办?置身风云变幻的市场,不少贫困户顾虑重重。

选准产业是第一步,关键还要带着农民干,让农民真正融入产业链。

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如何探索有效的带动模式和紧密的利益联接机制,将“几根绳”拧成“一股绳”?一些地方的探索值得借鉴。

创新生产模式解决“不会种”的问题

顾教忠以前没种过食用菌,今年他成了村里食用菌园区的产业工人。

去年3月,顾教忠所在的房县土城镇通省馆村修建食用菌园区,引进十堰市天禾合作社做技术支持,统一提供菌袋,负责技术和销售,农民生产“零风险”。

村支书余永清介绍,全村168户贫困户,除少数无劳动能力的五保户、低保户以及外出打工人员外,其余人都参与了村里的产业发展。今年“摘帽”有把握。

贫困群体中,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力基本选择外出务工,留守的贫困户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经营能力较差。

如何让这部分困难群众参与到农业生产中?“首先要解决技术欠缺的问题。”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认为。

省“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提出,力争每个贫困户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全省组建“最强大脑”,构建省、市、县、乡级农业专家服务网络,覆盖所有贫困村,农户需要什么技术,点菜下单,专家上门服务。

只靠技术,一家一户单打独斗也难成气候,专业化和规模化是致富的必由之路。

行走贫困村,“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比比皆是,各地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助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帮助贫困农户规避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

创新利益机制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

农民想把农产品卖出高价,企业则希望能用更低的价格收购农产品,市场经济中,企业与农户似乎存在着某种天然的“对立”。

在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之间,能否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产业扶贫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十堰市神农蜂语公司每年需要大量蜜源,多年来由于蜂农各自为政,品质良莠不齐。2016年,神农蜂语公司通过返租倒包、劳务承包等方式,吸纳包括贫困户在内的300多名农户。公司先期免费向农户投放蜂箱,产出的蜂蜜订单回收,从中扣除蜂箱成本,剩余归农户所有。

“农民有积极性,企业也受益。”公司负责人陈西喆介绍,公司生产出的蜂产品质量达到欧盟出口标准,畅销国内,远销海外。

抱得紧,才能走得远,农户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逐渐拧成“一根绳”。

红安、崇阳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农户土地,吸纳农民务工,贫困户一手拿“租金”,一手拿“薪金”。发展较好的合作社,吸纳农民以资金或土地经营权入股,年底盈余分配时,贫困户可再领“股金”。

黄陂、公安等地龙头企业赊租大棚给贫困户发展草莓、葡萄等经济作物,种苗、技术、销路由公司包揽,贫困户无障碍地进入到产业链条中,通过租金、薪金等多种方式增收。

“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具备了较强的生命力。目前全省总结推广武汉市“三乡工程”、黄冈市“五位一体”、十堰市“三金模式”、恩施州“121+X”等一批先进模式,惠及265.9万贫困人口。

壮大经营主体解决农民“长久”增收的问题

采访中,多数企业跟农户双赢合作,也有一些企业初衷是为了帮扶、感恩社会。如果仅靠“情怀”,产业扶贫难以持续。

保护和激发企业的扶贫积极性,既要有“无形之手”助力,同样需要“有形之手”添柴加薪。

省社科院农经所所长邹进泰认为,扶贫企业壮大,农民才能稳定增收。政府资金可作为贫困户的股金注入企业,贫困户以此参与分红,使贫困群众既融入产业又确保受益,同时参与扶贫的企业也不吃亏、有奔头。

目前我省制定了《依托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企业带动贫困人口数量、贫困人口增收多少、是否建立稳定合理的增收机制等,可作为支农资金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扶持的前置性指标。

项目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龙头企业走,真金白银精准洒向扶贫领域。据统计,去年37个贫困县累积支持资金达29.4亿元,为参与扶贫的龙头企业提供项目配套支持,并探索财政资金折资入股、增资扩股等方式,培育壮大产业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形之手”显威力,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猛。数据显示,今年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达到66199家,较2016年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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