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沙市区在打造“小精尖”产业扶贫模式的过程中,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贫困村、贫困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自主发展、抱团发展、保障发展,建立与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巩固和放大产业脱贫效果。截至2018年10月,12个贫困村均形成与全区一致的主导产业,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5万元。超3000户贫困户直接或间接参与主导产业,户均增收近5000元。2018年底预计可实现整区脱贫目标。
一是对自主发展的进行“扶”。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瞅准良机、下定决心自主发展稻虾种养、蔬果种植等特色产业的,通过实施产业扶贫奖补,降低自主发展风险,同时,提供技能培训、小额信贷资金支持、扶贫项目资金支持、技术指导、部门帮销扶贫等全方位的扶持。充分发挥部门联村的作用,特别是注重发挥工会、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资源优势,发动单位、企业等社会各界力量,通过部门帮销扶贫,与帮扶村签订订单协议,发展订单农业,消除销路顾虑。近两年来,通过在政府帮扶下实现自主发展脱贫的贫困户超过1200户,户均增收15000元以上。
二是对抱团发展的进行“奖”。对于已经闯出一片天地、获得产业发展红利的龙头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倡导其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租赁返聘”、“全产业链”合作、“产业代销”、设立扶贫车间等模式,带动贫困户、村民抱团发展,履行社会义务。对抱团发展的贫困户和吸纳贫困户用工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按每吸纳一名贫困户稳定就业给予3000元奖补。各农业新型主体积极响应政府脱贫攻坚号召,主动帮贫带贫,与新型经营主体达成抱团发展合作意向的贫困户超过1400户。同时,优先聘请贫困户务工,全区贫困户就近固定务工人数超过1700人,仅荆香缘、林盛两家聘请贫困户用工每年就超过2000人次,贫困户就近务工年人均增收6000元。
三是对保障发展对象进行“兜”。对于无土地、无劳力、无资本的贫困对象,采取流转土地奖补(区政府对贫困户将土地流转给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按每亩100元对贫困户进行奖补)、村级扶贫项目收益分红(将扶贫项目产生的收益拿出50%比例给贫困户分红)、农业龙头企业返利(荆香缘等龙头企业除高价收购原料虾、聘请农户参与合作发展外,每年还拿出部分资金对贫困户进行捐助)等措施,保障“三无”贫困户共享产业发展成果,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荆州市沙市区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