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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变股民,还有几道坎?

发布时间:2018-12-17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村民变股民,还有几道坎?     

      

图为:枝江市仙女镇柑橘合作社社员正在对发往各地的柑橘进行分类。(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曙松 摄)

图为:11月,武穴市石佛寺镇魏高邑村村民魏宝庆拿到自家的股权证,喜不自禁。(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琼瑶 摄)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琼瑶 通讯员 周鹏 江帆

12月3日,武穴市龙潭社区63岁村民王雪英,揣着一本红红的股权证,来到社区服务中心,领取村集体分红。种了一辈子蔬菜的王雪英,摇身变“股民”,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受益者。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集体资产快速增值,资产达数千万元的富裕村不在少数。这些集体资产究竟归谁所有?如何分配?深化农村改革,就是要明晰集体资产权属,激活沉睡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5年起,我省京山、大冶、武穴等18个县(市、区),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为湖北发展闯关、为全国改革探路。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定下目标:今年底,全省所有村基本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归属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此项改革进展如何?有什么好的经验?还有哪些难题需要攻克?连日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跟随省农村经营管理局调研组,赴武穴、鄂州、大冶、红安等地走访调查。

打破“玻璃门”,让村集体资产看得见摸得着

当选大冶市茗山乡黄湾村党支部书记那一刻起,黄开村便开始琢磨一件事: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

多年来,这个村集体资产是一本“糊涂账”,产权归属不清、权责不明,村集体土地界线模糊,山林、鱼池被个人低价承包长达数年之久。

家底尚未摸清,壮大村集体经济谈何容易。村干部苦恼,村民更是雾里看花,村集体资产好比隔着一道“玻璃门”,看得见却又摸不着,看似人人所有,实则人人无份。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猛,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省农业农村厅数据显示,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各类账面资产1006.7亿元,平均每个村400多万元,农村集体资产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细分之下,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山林、鱼塘等资源性资产;厂房、商铺等经营性资产;学校、幼儿园、卫生所等非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产权归谁所有、谁支配、谁收益等问题日益突出。

走访了解到,不少村组干部主动找到当地农村经管部门,要求优先进行改革,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改革意愿尤为迫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湖北,一直走在改革前沿。2015年,湖北被列入全国试点整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当年,我省京山、夷陵、蔡甸在全国率先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至去年,我省有18个县(市、区)进行此项改革,积累了成功案例和经验。

跬步千里,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

清产核资、成员界定、量化股权、建立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路径。

2017年底,我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562.4万份,解决了长期以来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重点任务是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界定等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广,利益错综复杂,难度可想而知。”不少经管部门和基层干部坦言。

武穴市石佛寺镇魏高邑村是一个传统自然村,只有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由于早期管理混乱,许多村集体土地和山林低价承包给了个人,并签订30年至50年长期合约。

按照规定,承包合同如存在租期过长、租金过低等情况,均属于不规范合同,损害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应予以废止。

合约未到期,村里要收回,矛盾交织。魏高邑村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发动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与承包方反复沟通协商,对于少数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垄断村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联合当地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打击。

经第三方评估,魏高邑村集体资产资源总价值为3169万元。如何将资产量化到人?村里召开多次会议,进行成员身份界定,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代表认可,2880名股民每人获一股,股值10458元。驻村“第一书记”王水桃说,不仅要做大集体“蛋糕”,还要分好“蛋糕”,让股民共享改革红利。

魏高邑村的改革故事,在全省千千万万个村庄不断上演。

每个村的经济基础、资源条件大不相同,改革没有统一模式。大冶市还地桥秀山村矿山资源丰富,早年发展积累了大量经营性资产,并成立了村办企业秀山集团。此轮改革中,秀山村探索“股份合作社+公司”的模式,村民入股合作社,合作社控股公司,村民按股分红,公司独立经营,一心一意抓发展。

改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还要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从顶层设计解决农村土地流转规范问题。全省建立统一产权交易平台,以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引进新型经营主体,每一宗资产交易公开透明,真正体现出市场价值。数据显示,全省交易平台线上办理交易1700宗、金额6.9亿元。

巧用资源,借鸡生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是此轮改革的重头戏。在全省,资产租赁、农业开发、服务经营等多种发展路径遍地开花,一批批试点,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改革部署,一步步朝着改革目标迈进。

滚石上山,啃硬骨头,改革永远在路上

一本小小的股权证,让不少身份转变的村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获得感。

然而,一组数据,则令人忧心,全省2万多个行政村,其中,17881个村组完成清产核资,14167个村组完成清人分类,离年初预期目标仍有差距。

调研走访中发现,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性显现,开展较顺利的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快、群众民主意识较强的地区,一些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村民成分较复杂的地区,相对进展迟缓。

“村里没什么资产,确权确股有必要吗?”“多年来村里运转得很好,改革会不会改差了?”在少数村,出现了不同质疑声。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将成为一片创业的沃土,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才能更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

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的村情,改革重点也有所不同。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营运集体资产资源;以资源性资产为主的村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盘活沉睡资源;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建立经济合作社,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出路。

改革中,存在主观质疑,也面临着人员短缺、体制不顺等客观因素。

记者在鄂州市梁子湖区了解到,农经部门设在财政局,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面对如此庞大、繁琐的改革任务,即使是“5+2”“白+黑”,工作人员也表示力不从心。

红安县火连畈茶场是我省第一批改革试点,改革已经进行近两年时间,目前茶场仅完成了承包地确权登记和清产核资两项任务。今年58岁的汪子君是茶场经管站站长,也是站里唯一的工作人员,除了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还负责农场财务、统计、扶贫等工作。他告诉记者,人手少、任务重是改革进展不快的主要原因之一。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大受益者是广大农民群众。农村改革进入深水区,只有打破思想观念和固有利益的藩篱,才有可能迎来全面繁荣与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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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中的湖北探索

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三权分置”

“落实所有权、保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创新。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一边是大量农田荒芜无人耕种,一边是想发展规模农业的农民和经营主体“望田兴叹”。

农村土地要实现合法自由流转,三权分置是基础。2012年,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提出“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2007年,武汉市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三权分置探索。2009年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应运而生。

“沙洋模式”两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2016年和2017年,“连片耕种”连续两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沙洋“按户连片耕种”成为全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范本。

过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主要依据距离远近、土质肥瘦、水源好坏来分地。这种方式虽然解决了公平的问题,但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按户连片耕种”的核心是“三稳定一调整两集中”,即保持家庭承包方式、面积、期限稳定;实行农户经营地块调整;实行经营权或承包权连片且不插花向单个农户集中,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总的要求是“一主一辅一不得”,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以承包权互换为辅,不得整村打乱重分。

按户连片耕种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分散耕种成本过高、水利基础设施难管护等问题,为大规模流转经营打下良好基础。

“两权”抵押先行试点

农村贷款难,难在没有有效抵押物,农地、农房、农具等农村资源,均无法在银行抵押。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湖北先行先试。大冶市、武汉市黄陂区、武穴市、云梦县、随县、南漳县、钟祥市、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县、鄂州市梁子湖区、武汉市江夏区、宜城市12个县(市、区),入选“两权”抵押贷款国家级试点,数量居全国前列。省政府出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涉及平台建设、产品创新、风险缓释等方面。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龙称)

观点

把选择权交给农民

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 张清林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农民愿不愿意、拥不拥护、高不高兴,是检验改革成效的关键。

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两个重要权利:一是财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二是民主权利,即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

保护好农民的财产权利,前提是要通过改革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变“人人拥有、人人没有”的状况,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要坚持改革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农民持有的股份流转也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封闭运行,要防止外来资本的侵占。

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最重要的是尊重农民意愿,发挥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比如说成员身份确认、资产股权的设置等问题,都得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而不是干部决定。要强化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

总之,改革必须真正让农民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才能增加归属感,提升满意度,才能让集体经济组织聚民心、集民意、谋民利。

湖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事记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了总体部署。

2017年1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出席会议,部署推进改革。

2017年3月,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在省农业农村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立“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等18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

2017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场会,推广京山市改革经验,部署2017年工作。

2017年6月,武汉市蔡甸区、大冶市、枝江市、南漳县和武穴市等5个县(市、区)获批成为2017年度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2017年8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7〕17号),提出全省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

2017年9月,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湖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农产权办〔2017〕3号),明确了改革各阶段的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

2017年12月,我省京山市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2018年4月,省农业农村厅会同8个省直部门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鄂农发〔2018〕8号),提出全省到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清产核资。

2018年6月,我省荆门市、咸宁市、潜江市等3个地市和武汉市汉南区、十堰市郧阳区、荆州市荆州区、当阳市、宜城市、孝感市孝南区、黄冈市黄州区、咸丰县、随州市曾都区等9个县(市、区)获批成为2018年度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整县试点单位。

2018年7月,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鄂农产权办〔2018〕1号),要求各地每月填报工作进度表,每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每季度通报各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在宜城召开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8年11月,我省咸宁市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2018年11月,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鄂农产权办〔2018〕4号),要求在改革中切实维护农村妇女依法享有的各项农村集体资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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