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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村居民收入稳居中部第一

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    字体大小:A-   A+

    

农村新报讯(记者肖敏、通讯员宋雪、罗昭斌)2018年,湖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978元,居全国第8位,连续多年位居中部六省第一位。1月22日,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湖北经济运行情况。

据初步核算,2018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39366.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8%,快于全国1.2个百分点。其中,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33.6亿元,增长3.3%。“2018年,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8元,增长8.4%,增幅高于城镇居民0.4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时明国介绍,除经营净收入外,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还呈现其他三类收入齐头并进的特点。

受农民工本地就业人数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较快、农地承包与宅基地确权增加财产性收入、脱贫攻坚等因素的有利影响,2018年我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87元、财产净收入186元、转移净收入3634元,分别增长11.3%、12.2%、10.4%。

此外,我省特色高效农业得到了较好发展,鄂西林果茶药结构优化,江汉平原和鄂东沿江等地稻虾(鱼)综合种养、再生稻等特色经营已形成规模并产生成效,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了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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