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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159条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被“揪出”

发布时间:2019-11-01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讯(记者江萌、通讯员郑红霞、蒋俊)“2015年至2018年,通城县社会救助局监管责任不到位,忽视社会救助系统更新,导致全县有173人死亡后继续享受低保。”近期,通城县社会救助局局长吴某某和副局长黎某某分别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今年来,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咸宁市纪委监委围绕社会救助、扶贫小额信贷、住房、医疗、教育保障等重点领域,采取调研督办、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发现各类问题线索159条。

今年,通城县将迎接“脱贫摘帽”验收评估,咸宁将实现区域性整体脱贫。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如何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咸宁市纪委监委总结梳理近年来大数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分析确定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制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风险防范工作意见》,列出理论政策学习不够深入、驻村帮扶成效不明显、政策执行不到位、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等9大风险点,制定27条风险防范措施。

该市以案促改、标本兼治,着力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市纪委监委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20个扶贫方面制度。比如针对低保人员死亡后仍被冒领低保金等问题,该市引入第三方机构,在全市增加93名基层工作人员,加强动态管理、实地入户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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