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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医疗保障局:调整医保政策变“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炭”

发布时间:2019-11-18    来源:    字体大小:A-   A+

    

对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来说,因病致贫是贫困发生的一个原因。而医保制度不仅维护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更是助力脱贫的一剂良药。

常言道“过犹不及”

健康扶贫更是如此

一旦医保扶贫政策有了

“福利化”倾向

不仅会加大地方的财政压力

还会减弱贫困户脱贫的内生动力

2019年初,中央第二巡视组向湖北省委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其中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指出了有些地方“保障基本医疗脱离实际”的问题。

王新来说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来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医保扶贫政策要防止‘过度保障’,要让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受益。”襄阳2018年医保基金运行态势总体可控,11个县(市、区)均有累计结余,但仍需要举一反三,认真排查。

健康扶贫突出问题导向

今年初,我市某贫困村的一名建档立卡困难群众慢性病复发,本来在乡镇卫生院就可治疗,他却直接到县医院要求住院。不仅如此,在情况稳定,医生判断其不需要继续住院后,医院多次劝其出院,他都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医院只能联系其所在村的扶贫干部。

后来,扶贫干部了解到,该贫困群众的想法很“实际”:医院里吃饭有食堂,洗澡有热水,病房有空调,冬暖夏凉,跟住酒店一样,关键是报销比例高。

有吃有住,还不用花自己什么钱,何乐而不为?最后,驻村扶贫干部轮番做思想工作,才把他“请”了回去。

无独有偶,我市某地一名贫困群众在办理出院结算时,综合享受了各项扶贫报销政策后,发现自己不仅没花多少钱,加上一些慰问补助,反而“有余钱”。因此,他频繁要求住院,一年就有五六次。

王新来说

“合理享受医保扶贫政策并无不妥,但如果过分依赖,就会导致有的贫困人员产生福利思想,弱化脱贫主动性,滋生‘等靠要’情绪;容易使贫困人员的子女萌生‘甩包袱’的想法,让他们从不用管沦落为不想管;加重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财政负担,消耗了医院的医疗资源,挤占了其他本应享受扶贫政策群众的利益。”

变锦上添花为雪中送炭

为整改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中关于“保障基本医疗脱离实际”“造成部分地区医保基金穿底,县级财政难支撑、压力大”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现有的“985”政策进行了明确的限定,也就是只有在“县域内和政策范围内”才能够享受健康扶贫的待遇政策。

为此,我市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健康扶贫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于2019年8月1日正式实施。

1

调整报销范围及标准。明确了农村贫困人口只能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才能享受“985”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县域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省内异地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0%,转往省外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45%。

2

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除三级甲等综合意外的其他三级医院600元,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800元、襄阳市外转院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90%、80%、70%。

3

适当调整大病保险保障待遇,进一步发挥大病保险作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含)以下部分、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比例分别为65%、70%、80%,取消大病保险报销封顶线。

4

突出医疗救助作用。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未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大病保险报销后,按75%的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

随着相关政策的精准调整,医保扶贫、健康扶贫的政策逐步回归到合理的待遇保障水平。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为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市制定了打击欺诈骗取医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组织专业人员成立稽查专班,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对医院职工本院住院情况开展稽查工作

为防范医疗机构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办理虚假住院、挂床住院、虚列收费等欺诈骗保行为,市医疗保障部门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把存在多次住院、住院率高等疑点问题的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严肃查处举报投诉问题线索

2019年以来,市医疗保障部门共收到国家医疗保障局及省医保局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线索4例。针对这些问题线索,组织人员开展重点检查,确保一查到底。通过现场稽核、入户走访、病历审核等方式,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串换收费项目、拉病人住院、接送病人等行为。目前,对一家性质恶劣的医院已暂停其医保服务协议,对其他三家医院给予限期整改处理。

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力度

市医疗保障部门加大对偏远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稽查力度,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和智能审核系统的运用,运用大数据处理技术查找疑点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王新来说

“通过制定合理的医保扶贫政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市医疗保障局坚持‘好钢用在刀刃上’,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中健康扶贫存在的突出问题。”

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责任担当,不断完善各项医保惠民政策,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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