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见习记者左晨、通讯员邹伟)患上主动脉夹层,辗转襄阳、武汉治疗,两次大手术。面对51.36万元的巨额医疗费用,襄阳市民费先生的家人却并不十分着急: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保险公司支付了20.56万元。费先生的妻子庄女士说,幸亏有基本医疗和“大病报销”。
庄女士所说的“大病报销”,是襄阳市医保局与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合作开展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历经21年,我国眼下已建立起全覆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成为百姓重要民生保障。然而,面对癌症、器官移植等大病及大手术,基本医疗保障难以保障。“一场大病致贫一个家庭”,成为普通家庭最大的“心病”。
2012年起,襄阳市开始探索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其作为在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对大病重症患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以减轻大病重症患者个人医疗负担。据介绍,襄阳在探索初期,没有以病种来定义,而是以合理的医药费用标准来衡量,并逐步将慢性病防治健康管理服务引入试点,有效扩大了保障范围。
2014年,襄阳市医保局与阳光人寿合作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对接,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覆盖面,提升保障效率。襄阳医保基金按每人每年25元筹资,并逐步提升至70元,城乡居民不需出资,以所筹资金向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购买相关保障服务。当患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时,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按50%-70%的比例赔付,最多可支付20万元。2016年,该支付最高标准提升至30万元,对精准扶贫对象则不封顶,形成了大病保险“襄阳新模式”。
“大病有了保险托底,家庭成员患了大病也敢挺直腰杆去看病治疗了。”襄阳市医疗保险局居民办负责人程勇介绍,大病医疗费用是造成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保障的互助共济作用,是“雪中送炭”的工程。借用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优势,可以大大简化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流程,患者在出院时,提交相关材料,就可以同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和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用增加任何手续。
目前,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的服务已从最初的襄城、襄州等5个县市区扩大到枣阳等6个县市区。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在襄阳大病保险业务经办中秉承“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定点巡查和医疗信息核实,避免了医疗基金的浪费,有效减轻了群众的大病医疗支出。
据统计,近6年来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累计为襄阳地区6县市区900余万人提供大病保障,先后为89294人次支付医疗费用,累计支付医疗费金额2.69亿元。
据介绍,襄阳大病保险新模式已被推广到天津、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