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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贫困户居者有其屋 ——聚焦松滋市危房改造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16    来源:    字体大小:A-   A+

    

松滋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从2016年至今,全市共投入9千余万元,改造危房4772户。全市农村危房实现应改尽改。

压实主体责任,整合项目资金。松滋市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脱贫步伐的通知》,用精准扶贫主导危房改造工作,细化了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主体,进一步严格了政策、提高了标准、规范了程序、强化了措施。通过地方财政适当配套资金,与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对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实行分类补助,将补助标准由户均7500元提高为最高补助30000元,做到了硬度与温度并举,实现了力度与进度同步。

摸清存量底数,精准确定对象。2016年,松滋市委托有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了16个乡镇所有精准扶贫对象危房鉴定,市扶贫办对所有精准扶贫危房户信息进行了核对,对“信息不一致”或“不在档”的进行反复核实,确保了“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为实施危房改造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2017年,为摸清“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新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存量,各乡镇、扶贫办、住建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开展了“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调查,完成了调查数据统计。 

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环节。松滋市出台的危房改造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危房改造工作负总责,乡镇扶贫攻坚办负责核对建档立卡贫困信息和家庭人口,民政办负责核对低保、五保、残疾人贫困信息和家庭人口,乡镇城建办或建设所负责核实建筑面积,国土所负责落实一户一基,财管所负责核实农户一本通卡号,村委会负责村组评议、公示和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申报乡镇政府,市扶贫办负责审定建档立卡贫困信息和家庭人口,市住建局负责抽查危房改造现场和督促危房改造进度,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打卡到户。根据省住建厅上传的危房改造电子表格,松滋市对精准扶贫危房改造表格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了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格式,新增了检查记录、安全承诺书、工匠证明等内容,细化了工作环节,实现了量化管理,有效避免了资料不齐、工作不实等弊端。

加大抽查力度,建立报告机制。松滋市采取“实地查”与“乡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和进度报送工作体系。市危改办对2016年、2017年度的危房改造现场,按照上级危房改造文件要求和松政办发〔2016〕47号文件规定,坚持抽查率不低于40%的比例,开展进村入户抽查工作,围绕“纸质资料、网上录入、改造现场”三个一致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当地乡镇政府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提高,确保危房改造资料的真实、完整。根据全市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要求,建立健全了危房改造进度周报制,由各乡镇每周定时向市危改办报送《危房改造进度表》,做到了进度全面掌握、科学调度,做到了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尽早解决,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确保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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