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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两病”门诊用药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1-09-15    来源:    字体大小:A-   A+

    

鄂州市作为全省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鄂城区作为专项行动的主战场,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的三类人口是重点关注对象。区医疗保障局和区乡村振兴局将学习党史教育同推动工作实际相结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到我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试点城市的实施活动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优化管理服务,提升保障质量,切实增强“两病”患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确保“三类人口”的门诊用药有保障。

推进保障人群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两病”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医保部门对卫健部门提供规范化“两病”人群照单全收,确保“两病”人员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建立长处方管理制度。根据处方管理规定和病情需要,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3个月,便民利民,避免重复开药,防止药品浪费和基金损失。

拓宽用药服务范围。鼓励支持村卫生室参与“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建立“两病”用药定点药店管理机制,在每个乡镇设立至少一家“两病”用药定点药店,方便群众购药,满足群众就近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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