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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精准精细做好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    字体大小:A-   A+

    

今年以来,湖北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决策部署,总结运用脱贫攻坚战期间好的经验做法,突出重点、加强统筹,精准精细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选派管理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湖北省蕲春县飞跃村驻村工作队参加村党支部第一党小组会议,讨论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问题。

一、抓谋划部署,确保责任更实

一是领导示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选派工作,省委书记应勇主持召开脱贫县县委书记代表座谈会、部分省直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农业产业化工作推进会,对驻村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二是一体谋划。将驻村工作与定点帮扶、区域协作等统筹起来,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对驻村工作作出系统安排。

三是合力推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建立各级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农办)及乡村振兴部门具体牵头协调、其他涉农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推进制度。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次联合督导、每年一次集中考核,落实重大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共解机制,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湖北省人社厅驻咸丰县高乐山镇龙坪村工作队赴茶叶加工企业调研考察。图片

湖北省人社厅驻咸丰县高乐山镇龙坪村工作队走访蜜蜂养殖户。

二、抓科学统筹,确保力量更优 

一是突出应派尽派。原则上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均需参与驻村工作。调整优化驻村力量,对过去部分村选派多支工作队进行规范,原则上一个村只选派一支工作队。

二是突出精准选派。坚持先定村再定人,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将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各类示范村、试点村作为重点,采取“一带多”的方式,发挥示范效应 ;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建立人选前置备案制度,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农办)及乡村振兴部门,在派出单位研究确定前,对不符合条件的或不能胜任的提出调整意见,确保人选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是突出重点选派。将全省37个脱贫县全部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每位省领导联系一个重点帮扶县。将驻村帮扶任务在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82家省直单位,全部调整到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帮扶力量。截至8月底,全省共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75万人,驻村工作队1.26万支、驻村干部4.0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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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十堰市张湾区方滩乡徐家湾村工作队请理发师为村民免费理发。

三、抓日常管理,确保工作更实 

一是注重完善制度。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克服凡事留痕的僵化管理模式,更加注重驻村工作实效,让驻村干部把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放在具体工作上。

二是注重调研督办。省委组织部和省乡村振兴局定期印发工作提示,对驻村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提醒,印发专题调研通知,督促各地对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暗访调研,倡导真抓实干,摸准问题,倒逼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三是注重教育培训。推行课堂教学与现场考察相结合、案例推介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三结合”方式,从讲授式教学为主转向研究式、互动式、案例式、观摩式教学为主,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掌握基本政策,熟悉业务知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履职能力。2021年上半年,全省共举办乡村振兴培训班1169个班次,培训各类乡村振兴干部13.3万人次,其中培训驻村干部2.53万人次。

四、抓考核激励,确保干劲更足

一是强化考核评价。将驻村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省级制定驻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实干实绩,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激励保障。省财政沿用脱贫攻坚期间政策,对省派驻村工作队驻点村每年安排10万元帮扶专项资金。省直派出单位按照驻村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安排驻村工作经费,省直牵头单位另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工作经费,列入派出单位部门预算,让驻村干部安心工作。

三是强化关心关爱。进一步细化实化激励政策,突出“重基层、重一线、重实绩”鲜明导向,保护驻村干部扎根乡村振兴一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党的关怀月月送”制度,对因公牺牲的做好亲属优抚工作,对生活困难的驻村干部加强慰问,激励广大驻村干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驻村工作。(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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