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武汉长江新区行政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决定任命董卫民为副省长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婧、通讯员王丹)3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昌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7人,实到5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武汉长江新区行政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批准《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报批法规,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董卫民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接受张文兵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在省委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紧围绕“增信心、防风险、稳增长、推改革”,找准人大工作定位和服务发展大局切入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积极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强化担当意识,支持武汉长江新区建设发展。要发挥地方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加强决定宣传贯彻力度,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政策制定、工作安排和任务落实,支持新区创新体制机制、发展模式,为改革发展凝心聚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决定内容知晓度,确保决定更好实施、更快落地。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监督力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玲、梁伟年、周洪宇、马国强、万勇、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张爱国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侯淅珉,副省长徐文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省人大机关厅级干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