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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开展“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主题征文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7    来源:“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湖北日报    字体大小:A-   A+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示湖北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举措、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新成果,即日起,“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决定开展“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主题征文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此次征集活动聚焦全省各地乡村自然美景、民俗风情、传统美食、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征文作品。广大网友可抒写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生动记录荆楚大地广袤乡村发生的喜人变化,展示美丽乡村的多彩画面。
  此次活动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北省委农办作为指导单位,“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主办。活动从3月27日起,一直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作品征集结束后将组织评选,优秀作品将获颁奖金或奖品,以及获奖证书。此次征集活动投稿方式如下:所有应征作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xqghb@aliyun.com

  “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开展“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主题征文活动启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中共湖北省委农办
  主办单位:“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
  二、征集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三、征集主题
  围绕“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主题,征集全省各地乡村自然美景、民俗风情、传统美食、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征文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聚焦“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主题,作品应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以小见大,体现乡村变化与国家、时代发展的密切联系。
  2.内容真实具体。体裁以记叙文、散文和日记体为主,原则上不采用诗歌、小说等形式。最好以纪实的手法,有故事、有情节、有细节,特别是人物、时间、地点等生活细节和点滴的生动描写。
  3.文章题目自拟。请勿以征文主题作为作品标题投稿。考虑到手机阅读的习惯和效果,字数适当,文章不宜太长。
  4.投稿规范。投稿作品需为word文档格式,如有照片,可插入文档中,每张照片需标注图片简介,请勿使用网络图片。每位作者仅可投稿一件作品,如同一作者投稿多件作品,不重复评奖。鼓励近期创作的最新作品,已公开发表的作品请勿参与投稿。
  五、参与方式
  1.投稿者将作品文件发送至邮箱:xxqghb@aliyun.com,邮件标题以“【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作品标题+投稿人姓名+手机号”格式命名。
  2.所有投稿作品需附注作者真实姓名、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作者信息请统一附在投稿作品结尾。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投稿。
  六、优秀作品展示及奖励
  1.“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在APP端和PC端开设“我眼中的最美乡村”专题,择优刊登投稿作品。部分优秀作品将向“学习强国”总平台推荐。
  2.“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将在征集结束后,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优秀作品83篇,并为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品。具体如下:
  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各获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20名:各获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50名:各获“学习强国”湖北学习平台文创纪念品及获奖证书。
  备注:税费由获奖者自理。
  七、注意事项
  1.凡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作品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出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进行使用,并不支付报酬。
  2.作品须为原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3.对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违背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良好风俗的情形。
  4.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评;已获奖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证书等。
  5.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欢迎广大读者积极参加本次主题征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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