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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热议——将乡村合作公司打造成“千万工程”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3-09-08    来源:湖北日报    字体大小:A-   A+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彭小萍 通讯员 陈诚
  从零起步,短短三年间,广水乡村合作公司如雨后春笋,拔节生长。
  截至目前,广水市211家乡村合作公司,实现营收1.39亿元、盈利2600余万元,带动村集体增收1300余万元,8000余名农民增收致富,帮助脱贫户2000余人实现再就业。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当下,“广水现象”引发全国关注。中央、省、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组团调研,50多个县市区党政干部前来学习。
  连日来,湖北日报推出《乡村合作公司看广水》系列报道,让“广水实践”再次成为焦点。
  成立乡村合作公司,意义何在?乡村办公司,有哪些启示?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献智献策。
  深化改革“后半篇文章”——
  激活农村产权“一池春水”
  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要成立乡村合作公司?
  每次接待调研团,被问到这个问题,广水市驼子村村支书、乡村合作公司董事长黄艳峰都会拉着对方进村看变化,“实践是最好的答案”。
  2021年8月,驼子村成立乡村合作公司,发展水稻种植、蔬菜种植等八大产业,2年将“空壳村”变成示范村,村集体累计实现营收1074.8万元,利润213.7万元。
  “这就是公司的力量。”黄艳峰解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到乡村合作公司,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从特别法人到一般法人的转变,“以前有公司找我们村买大米,一看我们的证照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方就摇头,不买了。有了公司,村集体经营范围扩大了,融资渠道拓宽了,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市场竞争,更灵活地集聚资金、人才要素。”
  黄艳峰的观点,随州市农业银行行长林永传十分认可,“乡村合作公司让村集体有了独立法人身份,产权归属明晰,降低了法律风险,银行都愿意开展合作。我们为广水量身定做全省首个‘和美乡村贷’,很受欢迎。”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背景下,全国农村都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和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但如何进一步发挥合作社的作用,尚处于探索之中。”深入到广水乡村调研后,华中师范大学资深教授徐勇认为,广水乡村合作公司的创办,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的生动实践,也是深入实施强县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载体。
  “人走田荒,乡村没落”的现实倒逼——
  共同缔造推进共同富裕
  2020年,广水市402个村(社区)中,收入5万元以下占206个。
  2023年,广水市“空壳村”全面消除。“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村数量增加了10倍。”广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高耀光说。
  3年的实践证明,乡村合作公司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形式。
  带队在广水深度调研近一个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导黄振华称赞,乡村合作公司是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加速器”、乡村振兴的“发动机”。在他看来,这项改革之所以生命力如此旺盛,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相关,“每个村民都是合作公司的股民,生下来就拥有股权,能真正激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性”。
  对“广水实践”兴趣浓厚,武汉大学专门组织专家团到广水深度调研,对乡村合作公司进行专题探讨。
  武汉大学教授王磊认为,广水乡村合作公司最核心的意义,是通过共同缔造的方法,把分散的资源整合起来,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同时,通过制度化的确权过程为农民赋予更多财产权益,形成了共建、共享、共富的新型农村经济组织。
  “农村改革一小步,乡村振兴一大步。”武汉大学教授伍新木感慨,“三农”问题是全球性的难题,广水的实践正在破解工业化中农业、农村、农民不断被边缘化的困境,将“人民性”实体化、组织化。
  涉农资金告别“撒胡椒面”——
  乡村迎来“钱进村、地流转、人下乡”
  “过去,涉农资金‘九龙治水’问题普遍存在。”广水市财政局局长夏勇认为,资金碎片化、利益部门化、拨款环节多,造成支农资金效益低下。
  “广水依法依规统筹整合各类涉农政策资金,以‘拨款改投资’的方式导入乡村合作公司,折股量化为村集体股份,这种方式有效破解涉农资金‘一年投、两年验、三年看不见’问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导陈军亚认为,乡村合作公司的探索,破解了许多农业发展难题,但见效最快的,当数充分激活了农村集体资源、涉农资金项目、农村闲置资产三个“资产包”,顺利推进钱进村、地流转、人下乡。
  “通过乡村合作公司这个平台,真正把人才引回来了,把土货变成钱,让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实现强镇、兴村、富民目标。”罗田县河铺镇党委书记卢志雄带队到广水调研后,指导该镇多个村成立强村公司,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新路径。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建议,通过引入社会民间资本推动乡村合作公司的发展,加强村与村、村与国有企业、村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规模效应。同时,发挥合作公司参与乡村管理管护功能,将乡村合作公司打造成“千万工程”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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